«处方管理办法»今起实施类似“泰诺”.“白加黑”这样 的名称不能出现[在]处方上
卫生部颁布 的«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正式实施. 医生开处方须用药品通用名,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持处方到药店买药等新规 一 一亮相. 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新规 的出台将使老百姓获得更多方便. 【关注焦点:手边健康:关于喝水的14个惊人真相】
本报讯(记者杨娟陈雪)从5月1日开始,市民所熟悉 的感冒药“泰诺”.“白加黑” 的名称将不能出现[在]医生所开 的处方上,取而代之 的是 其通用名“对乙酰氨基酚”. 【健康导读:黄瓜与西红柿同吃浪费维生素C】
很多患者拿到处方时,看到 的是 医生龙飞凤舞 的笔迹,有 的甚至是 代号,根本不知道要用 的是 什么药. 【扩展阅读:水果贴脸上不如吃嘴里(图)】
开处方禁写“天书”
«办法»明令禁止字迹潦草.涂涂抹抹.难以辨认 的医师处方;要求处方书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比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日期.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 的中文名称,没有中文名称 的可用规范 的英文名称;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代号.
比如医生不按规定开具处方,将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 的执业活动. 情节严重 的,将吊销执业医师证书.
处方药要用通用名
很多到医院就诊 的患者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医生开 的药是 商品名,不是 通用名;到药房往往买不到这 一商品名 的药,却又不知与这种药成分与药效相同 的都有哪一些.
«办法»规定,今后医师开具处方应使用经药监部门批准并公布 的药品通用名.新活性化合物 的专利药品名称与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