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一位留美博士来到广州公证处要求为他 的婚前协议进行公证. 除对即将成立 的家庭财产进行公证外,他还要求[在]夫妻生活方面进行公证:平均每星期性生活不能少于两次. 但是 公证处认为这个公证已经超出公证法规定 的范围,对此,这位博士表示不解. 这 一消息昨天出现[在]各个媒体,[在]读者中引起极大 的反响. 这位博士 的举动是 不是 “另类”?公证部门对此 的看法比如何?昨天,记者做 一个随机调查.
广告公司负责人林恒力:我很赞成婚前公证,这有超前意识. 俗话说,亲兄弟还得明算账,把丑话说[在]前头. 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作为广告人,我对各种稀奇古怪 的念头早已见怪不怪. 我结婚时肯定会像这位博士 一样去公证 的. 【关注焦点:生 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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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艾奎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定武:我个人比较欣赏这样 的做法,这是 一种明确责任 的举动. 也许是 国人观念上 的原因,很多人不能接受他 的想法,但是 观念不是 一成不变 的. 好多年前,有人做出婚前财产 的公证,不是 遭到很多人 的质疑吗?可是 ,现[在]对这 一做法已经没有多少人反对. 社会[在]不断变化,人们越来越重视精神 的需求,所以我觉得这位博士 的做法,从某种角度上讲有第 一个吃螃蟹 的意义.
工商银行职员施女士:我认为无论何种形式 的公证,对 一个没有约束力 的人来说形同虚设. 对这 一点,我深有感触. 我 的前夫是 一个很花心 的人,[在]证据面前,他能当着领导与亲属 的面给我下跪,还写好几份保证书. 可是 有用吗?对这种没有责任心 的人,最好 的办法就是 远离他. 比如果我没离婚,我也不会去做什么公证,靠 一纸公证书是 不会让他放弃这种“爱好” 的.
南京勿忘我婚介中心工作人员林小姐:我觉得这太荒谬,或者说这过于超前,相信大多数人还不能接受....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