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总部设在伦敦的环境正义基金会最近公布的一份报告指出,西方人特别喜欢吃大对虾,但他们爱的“这口儿”严重损害了世界上很多贫穷国家的环境。养虾业给很多国家造成负面后果,一些人为了发展养虾业肆意砍伐红树林,并且大量围捕野生鱼类,结果环境受到污染,很多海岸生物群遭遇疾病侵袭。 饱了西方的口福毁了亚洲的环境 ......
摘要: 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停建30个违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有装机容量仅次于三峡工程的国家发展战略性项目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有赶着电力紧缺投资上马的地方电力项目,有为三峡工程配套的延伸性投资项目,牵扯面涉及8个省、三大电力公司,还有与国家环保总局同属部级单位的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这是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 一章 总则 【关注焦点:
父母放言:考不上大学就当小姐 女儿被迫自】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与国森林法〉 的决定»修正) 【健康导读:
出轨,谁让谁憔悴?】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 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与森林.林木.林地 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扩展阅读:
“热情”老板强行按摩漂亮女员工 只为关心】第 一条 为保护.培育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与提供林产品 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与人民生活 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 的除外. 国家所有 的与集体所有 的森林.林木与林地,个人所有 的林木与使用 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 的国家所有 的重点林区 的森林.林木与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 的所有者与使用者 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 的 的森林.林木与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 的 的森林与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 的 的竹林;(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与药材等为主要目 的 的林木;(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 的 的林木;(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 的 的森林与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与革命纪念地 的林木,自然保护区 的森林. 第五条 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 的方针. 第六条 国家鼓励林业科学研究,推广林业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国家保护林农 的合法权益,依法减轻林农 的负担,禁止向林农违法收费.罚款,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派与强制集资. 国家保护承包造林 的集体与个人 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 的集体与个人依法享有 的林木所有权与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 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 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二)根据国家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与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与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五)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与木浆纸张等产品 的产量提取 一定数额 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六)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 的防护林与特种用途林 的森林资源.林木 的营造.抚育.保护与管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 国家与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民族自治地方 的林业生产建设,依照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 的规定,[在]森林开发.木材分配与林业基金使用方面,给予比 一般地区更多 的自主权与经济利益. 第十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 的林业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第十 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 公民应尽 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第十二条 [在]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森林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 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第十三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 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度,掌握资源变化情况. 第十五条 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 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的林地使用权;(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 的林地使用权;(四)国务院规定 的其他森林.林木与其他林地使用权. 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 的出资.合作条件 的,已经取得 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与更新造林 的规定. 除本条第 一款规定 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与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与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有 的农场.牧场.工矿企业等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第十七条 单位之间发生 的林木.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 的林木所有权与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 的处理决定不服 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 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 的林木. 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与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 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 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 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 的森林植被面积. 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的情况.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 的监督. 第三章 森林保护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督促有林 的与林区 的基层单位,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 护林员可以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委任. 护林员 的主要职责是 :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 的行为. 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 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 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 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 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 的行政处罚权. 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 的预防与扑救森林火灾 的任务. 第二十 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 的预防与扑救工作:( 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 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 的机关批准;(二)[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与有关部门扑救;(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 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 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二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林木种苗 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与保护区,对林木种苗进行检疫. 第二十三条 禁止毁林开垦与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禁止[在]幼林地与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 进入森林与森林边缘地区 的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为林业服务 的标志.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不同自然地带 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与植物生长繁殖 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区与具有特殊保护价值 的其他天然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 自然保护区 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对自然保护区以外 的珍贵树木与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 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
下一页 摘要: 中国卫生部官员7日说,中国计划到2005年为2到3万的艾滋病患者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副司长郝阳在卫生部和全球艾滋病、结核和疟疾基金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说,自2003年至今年6月,中国共有10388名艾滋病患者接受了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中国18个省。
中国估计有艾滋病......